

節能領導獎
自2015年起臺北市開始辦理節能領導獎,已完成舉辦5屆活動,為臺北市特有之節能減碳評選活動。其宗旨為鼓勵本市社區市民及公私營機構單位參與和落實節能減碳,節能領導獎以公開表揚、授證及頒獎方式以茲鼓勵,讓更多單位共襄盛舉,提升能源效率、推廣節能與減碳運動,由社會與企業共同推動全民參與,共建低碳綠色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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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單位2019年度全年用電量需低於2018年(需提出完整24個月份用電證明);【2018年度全年用電量-2019年度全年用電量 > 0 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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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獲選本市「2019臺北市節能領導獎」特優獎者不得參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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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開始報名之日前三年內未曾發生重大環保違規、重大職災及欠稅(包括國稅與地方稅)之情事。
表揚及獎勵
各組透過「節能減碳設備改善措施」、「節能減碳自主管理措施」、「節能減碳教育宣傳與未來改善措施」、「節電成效」評選面向,以及「考量作為節能標竿單位之符合性」,綜合評選出節能優良單位,頒發「臺北市節能領導獎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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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府將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「2020臺北市節能領導獎」得獎單位,並透過新聞媒體批露向社會各界推廣,獲獎者需配合市府後續辦理觀摩活動需求。本府可擇優推薦得獎單位參與中央節能減碳評比活動,以協助爭取更高榮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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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產業甲、乙組以分支機構或營業據點代表企業主體參選之得獎者,獎座得加註分支機構或營業據點名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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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產業甲、乙組報名單位同屬一集團企業或關係企業,其節能成果優良,獲評審委員肯定推薦者,總機構可獲頒獎狀一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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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產業甲、乙組,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非屬能源大用戶之事業,其節能成果優良,獲評審委員肯定推薦者,可獲頒獎狀一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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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組由物業管理公司聯合報名之單位,若獲得任何一獎項,所屬物業管理公司可獲頒獎狀一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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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局保有活動辦法修改、變更及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