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
-
報名單位2019年度全年用電量需低於2018年(需提出完整24個月份用電證明):
【2018年度全年用電量-2019年度全年用電量 > 0 度】
-
自開始報名之日前三年內未曾發生重大環保違規、重大職災及欠稅(包括國稅與地方稅)之情事。
-
工商產業甲組應以企業主體或純商業、產業或經貿辦公大樓等管理委員會提出;乙組報名應以企業主體提出,如同一企業有多個分支機構者或營業據點,請推派其中一個分支機構或據點代表參選,並註明參加組別。
-
曾獲選本市「2019臺北市節能領導獎」特優獎者不得參選。
撰寫說明
-
請依規定填具相關報名資料,並繳交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各1份(電子檔得以隨身碟或光碟形式檢附)。
-
本單位規定之電腦檔案格式,歡迎上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下載,網址為:https://www.dep.gov.taipei/。
-
參賽單位僅能擇一組別報名,經查重複報名者以無效論之;惟環保局及產業局受理單位報名後,可視報名資料內容及屬性,保有建議單位更換參選類組之權利。
參選資料收件截止日